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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车税成了“自由税”?

1998-05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北京市从1990年恢复了对自行车征收车船使用税,至今已是第8个年头了。开始的一两年,每到3月份,群众在各征收点排起长队,自觉缴税。如今,缴税的人逐渐减少。自行车税似乎逐渐成为“自由税”,谁愿意缴就缴,不想缴也可以不缴,自行其便。

据统计,全北京市有自行车800万辆,现在车税仅征收了二三成。分析原因,自行车税源分散,税额小,征收难度大。因此,有人认为,自行车税的征税成本高,不如不征。加之近几年来,宣传力度不够,没有达到家喻户晓,对那些没有缴税的骑车人没有什么处罚,令人感到不缴此税无所谓,逐渐地不缴税的队伍越来越大。

征收自行车税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意义。通过面向广大群众征收自行车税可以对公民进行税法教育,使大家切身感受到自己也是纳税人,对普及税法,逐渐提高公民的纳税意义大有裨益。(《科技日报》98.5.3佘家金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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